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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共安康市农科所委员会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学习、专题学习”的安排意见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安农科党字〔2014〕7号 ]  点击数:[2090]  更新时间:[2014-05-17]

所属各支部、各科室、各研究中心: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办《关于明确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压茬交叉推进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群办发〔201414号)文件要求和市农业局党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学习、专题学习”的安排意见(安农业党字[2014]33号)文件精神,420日左右,市直部门进入重点学习、专题学习。6月中旬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为夯实学习任务,确保学习成效,现就第一阶段“重点学习、专题学习”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420----6月上旬。

    二、参加人员

在编在岗党员及科室领导。

    三、学习内容

主要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和发扬延安精神;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改革创新勇于担当;农业新论断新政策;农业梦农业精神;先进典型事迹等进行学习。

    四、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家导学、党组织负责人讲党课、个人自学等五种形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认真学习,确保实效。在编在岗党员和科室领导应克服厌倦松劲情绪,认真研读规定篇目,深刻领会学习内容,为下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在编在岗党员和科室领导必须准时参加学习,原则上不能请假,同时积极进行个人自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名在编在岗党员和科室领导学习笔记必须在1万字以上,并且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

2、精心安排,加强督导检查。各支部、各科、室、中心要积极认真组织好开展好“重点学习、专题学习”活动,做到业务工作与学习教育“两不误”。所督导组要严格落实督导检查职责任务,要落实“三个必须”,必须下功夫抓实抓好重点学习、专题学习,继续听取意见,交心谈心和坚持边査边改;必须保证重点学习、专题学习质量和效果,要吃透上级精神,把准工作节奏,做好统筹兼顾,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效能,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能放过,做了过场的坚决返工重来;必须督导完成重点学习、专题学习笔记任务和体会或调研文章。

附:工共安康市农科所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学习、专题学习安排表

                

                 中共安康市农科所委员会

                     2014425

抄送:市农业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                                         

安康市农科所                     2014425日印发

 

工共安康市农科所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重点学习、专题学习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