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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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
1.落实党委整改主体责任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农科院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印发《中共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成立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
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先后召开院党委会4次、院务会10次,院党委班子结合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院党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个人的思想、言行摆进去深入查、全面找、深挖问题根源、根据梳理出的整改问题清单,逐项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限时办结,扎实做好整改。专题讨论并听取各支部、科室、研究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
3.开展督查指导
班子成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支部、科室、研究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整改程序
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4方面11项17条问题,认真梳理、逐项认领,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验收销号,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一个月内全部办理完结,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明确专人、明确时限,对经常容易发生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确保问题一个不漏,有力有效推进整改。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止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制定的2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7条。
(一)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结果。
1.针对“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不合理。制定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与省级政策规定不符。市农科院2018年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办法中提出‘对所有收益进行分配’,而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对收益转化的净收益进行分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结果:落实省级按净收益进行分配的规定制定,修订发布《安康市农科院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在成果转化过程中精准运用。采用新的管理方法转化成果7项,职工无异议。
2.针对“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不合理。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单位提留低。2023年猴桃‘秦红’、泰香‘145’水稻各成果转化6万元,单位仅各提留0.3万余元,占成果转化收益总额5%左右,小金额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单位提留过低,无法有效支撑科研工作”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结果:将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单位提留比例由原先的5%提高为10%,坚决落实成果转化净收益的7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技术团队),20%奖励给为成果产出作出贡献的其他人员,10%用于科研发展资金要求。在2024年转化的果蜜红生产技术、玉米新品种、食用菌专利等成果上,均按10%单位提留执行。
3.针对“实验室风险管控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实验室运行制度,实验室的管理运行仅安排一人”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结果:采取“专职+兼职”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每个研究所确定1名兼职人员参与实验室的管理,并且专职和兼职人员有毒有害津贴上按照一类发放,确保了实验室高效运行。
4.针对“实验室风险管控不到位。玻璃器具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实验室部分玻璃器具破损后继续使用,不但影响实验精度,还影响实验室人员的安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结果:已对实验室玻璃器皿已经全面排查,破损器皿已集中收集。
5.针对“实验室风险管控不到位。废弃化学药品处理存在安全风险。实验室未执行废弃危害性药品防范处理规定,未建立专门废弃化学药品处理场所。实验药品碳酸氢钠长期放置在角落未进行有效管理,过期硫酸未及时处置”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结果:废弃化学品处理场地建立完善,过期碳酸氢钠已做无害化处理,过期硫酸联系相关危化品处理单位得到及时处理。由院办公室、科管科定期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整改,2024年未有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6.针对“奖项申报评定不规范。制度建设有缺失,未制定奖项申报管理办法和制度,造成科研课题奖项申报不规范。2023年省级茶叶成果奖申报中科研人员反响较大,引发匿名举报”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结果:制定了《奖项申报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成果完成团队申报、分管领导签字,党委会上会讨论通过,进一步规范了成果奖申报流程。2024年申报的魔芋、食用菌、猕猴桃省级科技成果奖励严格按照办法执行,无争议现象发生。
7.针对“财务报销审核不严。餐费列支扑克牌费用。2023年7月陕西天耕农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进行智慧农业项目实地考察,在安康景泰国际饭店接待用餐时,接待费报销票据中出现购买扑克牌费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结果:一是院纪检督查室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调整了财务审核人员,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实行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的闭环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成效。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学习效果不明显,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中有12名干部职工不能准确表述二十大主题、20名干部职工回答不全‘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内容”的问题
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成效:一是及时补课。严格规范开展支部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对涉及的相关干部职工开展理论学习的“回炉”再造,所有干部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知识。二是学习提升。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15次,院班子成员讲党课3次,在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学》专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自测7期,全面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三是健全制度。印发《2024年市农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强化干部日常学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
2.针对“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党委中心组学习不深不透。在中心组领学中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解读不深入,对一些文献、理论文章、政策文件仅泛泛而学,结合实际深入交流研讨不够”的问题
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成效: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培训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理论学习制度。二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并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进行交流研讨,研究具体落实意见。三是融入基层。今年以来,分别在紫阳向阳、岚皋滔河、镇坪曾家、旬邑马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到学用结合、融会贯通;督促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生产技术服务157余次,在服务中发现解决问题,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3.针对“贯彻落实服务“三农”科研攻关不力。科研选题结合地方优势不突出。2021年至2023年依托国家与省级项目的科研课题申报占比均达到50%左右,2022年与2023年自选课题占比14.3%左右,科研课题申报中自选课题占比较低,科研课题选择多以上级指南为主,与安康市区域优势特色结合不充分”的问题
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成效:紧紧围绕安康六大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精心筛选和组织实施符合安康农业产业的优质科技项目。2024年,聚焦魔芋、茶叶主导产业及粮油、猕猴桃、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关键生产技术问题,申报各类项目81项,与县市区横向项目11项。截至目前,获批项目39项,立项资金468万元,荣获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3项,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项。自主选育的水稻“秦康银丝”、魔芋“安魔168”“安魔169”和“安白芋1号”新品种、猕猴桃“秦红”“安鑫”等新品种、玉米自交系AY533、AY377获得了农业农村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马铃薯“秦芋34号”获得国家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引进的香稻“19香”、玉米“安科849”通过陕西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发表科技论文3篇,授权专利9项,申报安康市地方标准37项,获批13项。结合地方优势的科研项目、课题申报数量、质量、经费较去年均有提升,成效明显。
4.针对“贯彻落实服务“三农”科研攻关不力。科研攻关与产业结合不紧密,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弱。2021年至2023年谋划科研课题68个,实际成果转化仅9个,科研成果转化力度与市场需求差距较大”的问题
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成效:进一步深化产学研融合,开展院地、院企合作进行联合科研攻关。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企业生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加大与县(区)、企业联合申报科技项目的力度,并建立专利转化中心,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2024年,茶叶、玉米、猕猴桃、食用菌等7项科技成果完成转化,转化金额达79万元。
5.针对“党委统筹谋划发展的能力有欠缺。班子成员主动担当的意识还不够强,党委会议议事不够聚焦,未建立统筹使用科研资源制度,未制定科研人员跨科室选用制度,科研人员享受绿色通道的机会不均等”的问题
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三重一大”相关范围议事决策办法》,实行院党委会议、院务会议,建立了院领导班子例会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职责边界,确保全院各项决策规范、高效运行;二是加大改革力度。制定《安康市农科院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打通各研究所之间的壁垒,建立了课题负责人跨研究所、双向选择等工作机制;三是畅通申报渠道。课题申报通过立项项目+自选项目的方式,为每一位科研人员搭建平台,力争每一个科研人员有机会出成果,有机会走绿色通道。
6.针对“公共财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未将公共财产登记在册,出入库管理制度不完善,综合办公室与课题研究所存在公共财产随意带出,实验种植的农产品未规范处置,科研站所实验研发产品均由各站所自行处理,未制定管理制度”的问题
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成效:一是渔场、三条岭租赁到期后及时向租赁方发函督促按时收回,目前三个鱼塘已全部收回,三条岭土地也在督办中;对全院公共财产进行摸排,对未登记造册的及时进行了登记造册;制定完善出入库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开展财产出入库检查,对发现的不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实行政府采购,卡片管理,进一步完善资产购置、转移、报废等内控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三是制定完善了科研副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
7.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2021年度党委班子成员很少到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3年度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未开展”的问题
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成效:一是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加强对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已全部参加了所在支部2024年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通过线上线下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切实发挥院监察室职能职责,定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8.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院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掌握不及时、不全面,提醒、诫勉等日常监督管理手段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成效:建立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2024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15人次。
9.针对“制度落实流于形式。在专家候选人评优推荐等工作研究中党委会、支委会未充分讨论,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发挥不充分,敢抓敢管压力传导不够,求稳怕乱及改革配套机制还不够完善”的问题
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成效:研究制定《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三重一大”议事决事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实行院党委会议、院务会议、院领导班子例会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推动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范。
10.关于“2019年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下属研究所问题表现及整改措施相同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成效:已对2019年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对下属研究所问题表现及整改措施相同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整改,所有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巡察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件。
2.巡察移交的0件信访件,已办结0件。
下一步,市农科院党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深化整改成效,运用好整改成果,确保全院各项工作高水平推进,为加快建设秦巴山区农业强市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70000,邮箱:355164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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