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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现在职人员60人,其中研究员2人,高级农艺师12人,农艺师14人,硕士研究生1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突贡专家等4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陕西省现代魔芋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1名,魔芋、马铃薯、茶叶、食用菌、杂粮、玉米等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16人,科研能力较强。单位下设薯类作物、粮油作物、茶叶、食用菌、果蔬、农产品加工等6个研究所,极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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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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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根据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安编发(2013)12号文件精神,对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编制事项规范如下:

一、  职责任务

1. 提出全市果蔬、薯类、食用菌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研究、试验和示范技术方案,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承担全市薯类、粮油作物、食用菌(农业微生物)、果蔬、茶、特色农作物产品新品种的选育和高产栽培技术集成研究及示范工作。

3. 承担薯类、粮油作物、果蔬、特色农产品新品种的精深加工、储藏、包装等技术研究工作。

4.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内设7个科级机构。各科(室)具体职责任务如下:

1. 办公室(编制8名,科级职数1正1副)

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承办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和督促实施;承办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办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办单位文件处理、信息宣传、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和计划生育、信访、党建工作;承办电子办公设备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科研开发科(编制7名,科级职数1正1副)

承办本单位农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经营的发展规划工作;承办科研项目和筛选、组织和申报工作;承办立项实施项目的协调、指导实施、档案管理、跟踪、监督及进展情况汇报等工作;承办项目成果的总结、申报和管理工作。

3. 薯类作物研究中心(编制8名,科级职数1正1副)

承办马铃薯、红薯、魔芋等薯类作物栽培现状、发展规划、新品种新技术的运用情况,以及关键技术问题的研究工作;承办薯类作物相关的科学研究试验项目工作;承办薯类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集成研究及示范工作。

4. 粮油作物研究中心(编制8名,科级职数1正1副)

承办粮油作物现状、动态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承办全市粮油作物栽培现状、发展规划、新品种新技术的运用情况,以及关键技术问题的研究工作;承办粮油作物相关的科学研究试验项目工作;承办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集成研究及示范工作。

5. 果蔬研究中心(编制8名,科级职数1正1副)

承办果蔬、茶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承办果蔬产业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工作;承办果蔬发展重大课题的技术攻关工作;开展果蔬产业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6. 食用菌研究中心(编制8名,科级职数1正1副)

承办食用菌良种选育、试验、示范工作;承办菌种生产和栽培技术研究、开发工作;承办食用菌关键技术问题的集成研究工作。

7. 农产品加工研究中心(编制8名,科级职数1正1副)

承办全市薯类、粮食作物、果蔬、食用菌和特色农产品新品种的精深加工、储藏、包装等技术研究工作。

三、 编制员额

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核定事业编制60名(其中管理岗位5名,专业技术岗位44名,工勤岗位11名);核定领导职数5名(2正3副,其中所长1名、书记兼纪检书记1名,副所长3名);核定内设机构科级领导指数7正7副

四、 其他事项

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应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办理法人登记事项。原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关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编制事项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2019年6月20日,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结果及其运用的通知》(安编发[2019]6 号),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正式更名为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为便于对外开展专项科研项目对接交流工作,扩大宣传影响等,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将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更名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内设 5 个“中心”统一更名为“所”,并增设茶叶研究所。通过机构编制调整,我院内设研究机构分别为薯类作物研究所、粮油作物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茶叶研究所、果蔬研究所、农产品加工研究所。